销售人员绩效管理方案一、总则(一)目的为了使销售人员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和努力方向,同时促进销售系统工作效率的提高,保证公司销售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二)适用范围本方案主要适用于对一线销售人员的考核,考核期内累计不到岗时间(包括请假或其他各种原因缺岗)超过三分之一的销售人员不参与考核。(三)使用本方案得出的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销售人员的薪酬发放以及晋级、降级、调职和辞退的依据。(四)原则1.定量原则。尽量采用可衡量的量化指标进行考核,减少主观评价。2.公开原则。考核标准的制定是通过协商和讨论完成的。3.时效性原则。绩效考核是对考核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评价,不应将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强加于本次的考核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核期的业绩。4.相对公平原则。对于销售人员的绩效考核将力求体现公正的原则,但实际工作中不可能有绝对的公平,所以绩效考评体现的是相对公平。二、考核周期(一)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销售人员当月的销售业绩情况。考核时间为下月1日~10日。(二)年度考核一年开展一次,考核销售人员当年1~12月的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时间为下一年度1月10日~1月20日。三、考核机构①销售人员考核标准的制定、考核和奖惩的归口管理部门行政人事部和财务部。②考核结果上报总经理审批后生效。四、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指标①对销售人员的考核主要包括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三部分内容,其权重分别设置为:工作绩效占70%;工作能力占20%;工作态度占10%。其具体评价标准详见附件一“销售人员绩效考核表”。②将员工每月基本工资的10%作为绩效考核工资,根据当月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和具体金额。五、考核实施程序①员工自评须于每月5日前完成后交到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和财务部,根据“销售人员绩效考核表”,对销售人员进行评估。评价根据当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平均分计算时精确到0.1;②考核必须在每月8日前完成,行政人事部完成考核表的统一汇总,并发给销售人员本人进行确认,如有异议由总经理进行再确认。六、考核结果的用途(一)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