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5信息软件开发保密协议甲方:安徽徽铁物资储运有限公司乙方: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软件开发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为确保相应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保密信息被滥用,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作为甲方信息软件合作开发团队,其工作任务依据双方有关合作协议确定,本协议仅涉及乙方参与该工作过程中及以后的保密责任。二、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1.合作协议中涉及的技术信息、策划文档、技术文档、源代码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决定;2.甲乙双方之间工作往来的传真,信函,IM聊天纪录、电子邮件等;3.软件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4.软件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已经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除外;5.甲方计算机终端中的文件信息和各种资料三、甲方责任1.甲方应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进行登记或备案;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注明保密的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4.对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经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四、乙方责任1.乙方应仅将甲方批露的保密信息只用于对甲方的信息软件开发项目中。2.乙方对从甲方获得的涉及信息软件开发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委托顾问方,接受咨询方;3.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工作组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4.乙方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5.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五、本协议中涉及的有关保密信息,其中已经拥有知识产权的归原所有人所有。六、甲方为实施信息软件开发项目的需要,除乙方特别声明不能提供给他人的以外,可以将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向信息软件开发项目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