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所公约水晶会所是业主和会员休闲、娱乐和社交活动的高雅场所、保持会所环境整洁、保证会所设施完好,是每个业主和会员都应认真履行的义务。所有业主和会员均需遵照以下公约:一、进入会所必须举止文明,衣着整齐,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二、保持会所的环境清洁,不可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禁止大声喧哗、相互嬉闹或影响他人的正常活动和娱乐。三、为保证他人的健康,业主和会员不得在贴有禁烟标志场所吸烟;吸烟者请到吸烟区。四、进入业主和会员不得携带任何饮料或食品,不得携带散发异味或可能污染环境的物品。五、不得携带可损伤设施的利器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的物品,业主和会员的宠物不具有会员资格。六、12岁以下儿童需由家长或陪同人带领方可使用会所内设施,并由家长或陪同人负责其安全。七、未经许可,不得改变各场所的使用功能,不得做与场所活动内容不符的活动。八、使用各类设施器具均须爱护并注意安全,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未满18岁人士造成的损坏,需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赔偿。九、会所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业主或会员在会所内的不当行为。十、对不按规定和要求使用设施、不听从工作人员指导或因自身健康原因所导致的以外损失或伤害,均由业主或会员个人负责。会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赔偿。十一、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或交给工作人员代管,以防发生意外或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