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的通知(建标〔2001〕266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协会: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住宅装饰装修工作施工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27-2001,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3.1.3、3.1.7、3.2.2、4.1.1、4.3.4、4.3.6、4.3.7、10.1.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一年十二月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CodefourconstructionofdecorationofhousingsGB50327-20011总则1.0.1、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1.0.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术语2.0.1、住宅装饰装修Interiordecorationofhousings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2.0.2、室内环境污染indoorenvironmenta1pol1ution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健康的氧、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2.0.3、基体primary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2.0.4、基层basic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3基本规定3.1施工基本要求3.1.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3.1.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