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文档在线www.doc365.net联系qq:744421982机密目录3第一章总则4第二章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5第三章股权激励制度激励对象的确定方法6第四章业绩考核指标、业绩目标的确定方法7第五章激励基金核算、提取、分配及处理的方法8第六章绩效考核办法9第七章激励基金的管理方法9第一节激励基金的授予10第二节激励基金的处理11第八章信息披露12第九章特殊情况下股权激励制度的管理方法13第十章附则14第十一章附件第一章总则第1条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或“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制度的议案和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制度及授权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的议案,制定《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为《实施细则》或本细则)。第2条本细则是薪酬管理委员会及其工作小组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工作依据。第3条实施股权激励的原则:(1)对管理人员激励应与企业的经营成果挂钩;(2)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3)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4)坚持先审计考核后兑现;(5)增加奖励的透明度,强化管理监督。第二章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第三章股权激励制度激励对象的确定方法第4条股权激励制度的激励对象是公司的核心人才,包括下列人员:(1)高层管理人员;(2)中层管理人员;(3)技术骨干等。第5条薪酬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年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岗位重要性和人才的变化情况,在《××年度股权激励计划》(见附件1,以下简称《年度计划》)中提出当年度具体的激励岗位。在董事会批准《年度计划》后进入公司的新员工如果符合第四条所列条件,薪酬管理委员会可以调整当年度的《年度计划》,经董事会批准后,新员工可作为当年度的激励对象。注1:《年度计划》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在公司确定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