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外汇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暂行)贷款人(抵押权人):分行法定地址:电话法定代表:电话借款人(抵押人)电话住址: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借款人为购买(以下称“房产商”)的(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1.1贷款币种:1.2贷款最高额为元(大写元)整。1.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分期等额归还。第二条利率和利息的计算2.1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个百分点(LIBOR+%)。每期计息日的的LIBOR为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个月浮动。2.2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2.3结息方式:第三条贷款条件3.1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