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交?所指引信HKEx-GL16-09(2009?10月)(於2010?7月?新)摘要事宜預審首次公開招股的文件及公告以及事後審閱已刊發有關穩定價格?動的公告《上市規則》?下文第2.1段相關刊物「上市決策」HKEx-LD34-2;《有關審閱上市發?人已刊發的公告及公告刊發前交?安排事宜的處?常規及程序指引》指引提供首次公開招股交?部重要提示:本函??駕《上市規則》的規定,亦?取代專業顧問的意?。?本函與《上市規則》?符或存在衝突,概以《上市規則》為準。有關《上市規則》或本函的詮釋,可以保密方式向上市科查詢。1.目的本函件旨在闡明新上市申請有甚麼資?須本所預審。2.適用於首次公開招股申請人的預審規定2.1下述文件或公告只可在首次公開招股交?部已向首次公開招股申請人或其保薦人確認其沒有?議的情況下發表:須預審的文件╱公告主板規則創業板規則就證券發?所發布的宣傳資?9.0812.10上市文件9.07、12.01、20.12、附?七G第6段12.15、16.01就上市文件刊發後至證券開始買賣前出現的重要變動或新事宜而發出的補充上市文件。上市文件╱招股章程刊發後發出的澄清公告亦包括在內。11.1314.242招股章程11A.04、11A.1015.04、15.10招股章程的摘?或節?版11A.04、11A.1015.04、15.10正式通知──公開認購、公開發售、以介紹形式上市(於2010?7月?新)12.02、12.03、12.0516.07、16.08、16.10配發結果及配發基準12.0816.13、17.31中標價的公告──公開認購、公開發售及以招標方式發售12.0916.143.穩定價格公告毋須預審3.1目前,首次公開招股申請人按《證券及期貨條?》(第571章)的《證券及期貨(穩定價格)規則》(「穩定價格規